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智慧检务中心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智慧检务中心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230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 制造商名称(全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央控制主机 ITC、TS-9100D 中国、广州市 广州市保伦电子有限公司 1台 28305 28305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科达、H900-A 中国、苏州市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台 72705 145410
3 视频中心平台软件 科达、PCMS1000-M 中国、苏州市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套 149850 149850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5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9月6日9时30分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三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邓欣 杨玉琳 张平 常玉斌 高晓宇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郑州海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5号7层D户
八、中标金额:壹佰壹拾肆万柒仟零壹拾壹元捌角肆分(¥1147011.84)。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2018年9月7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三山路7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379-64359766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工号:Lyszfcg2004)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电子邮箱:zzgjzbdl@163.com
十六、附: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7日
共建单位:百佳共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原安防网 智慧城市社区服务驿站
运营单位:洛阳中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咨询单位: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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