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检测监管大队查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检测监管大队查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zzhn-2018-215-1
二、采购编号:zzhn-2018-215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产地 制作商名称(全称) 数量
1 监控摄像头 海康威视DS-2CD2T45FD-15 杭州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2 监控电源 海康威视DS-2FA1202-B 杭州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3 16口千兆交换机 H3C Mini S16G-U 杭州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
4 24寸液晶显示器 戴尔SE2416HM 厦门 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 48
5 电脑主机 戴尔成铭3977M 厦门 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 24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7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 7月23日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韩玉亮 杜天宇 杨霞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诚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关林国际商贸城A座2楼A05房间
八、成交金额:壹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1166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8年 7月2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362999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检测监管大队查验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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