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201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10月21日
洛阳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定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挖掘民营经济组织潜力,激发人才活力,破解民营经济人才瓶颈难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意见》(洛发〔2018〕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范围
本办法所称民营经济组织指各类民营企业(非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内资企业)和民营医院(诊所)、民办学校(幼儿园)、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一)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
凡在洛阳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洛阳市职称评审;对企业引进的港澳台及外国籍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洛阳市职称评审。
(二)拓展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贯通渠道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7项注册类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可向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监理工程师16项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相应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请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三)构建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中级工、高级工或技师技能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初、中、高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一)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
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符合条件即可发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直接申报助理级职称。(考试类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和省政策执行,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
1.对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2.对不具有初级职称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绿色通道”,可以“一步到位”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即: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办理初级职称,可以直接初聘为中级职称。(考试类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和省政策执行,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
1.对具有中级职称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正常申报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中小学教师满6年)。
2.对不具有中级职称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正常申报高级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学本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工程类高级职称。公务员辞职后和军队自主择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工程类高级及以下职称。
3.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以上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人才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豫人才〔2017〕5号)
(四)民营企业高级管理者申报高级职称
对民营企业高级管理者(洛阳市境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注册3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或由其运营管理的企业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不论有无职称,可以直接申报企业高级经济师职称。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论文论著、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不作统一要求,主要考察其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业务能力、经营业绩、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以及在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中的贡献。
三、评审权限
各系列评审委员会经职称部门批准组建后,方可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河南省所有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均由省职称部门批准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市职称部门批准组建。
(一)政府部门评审权限
1.初级职称权限。市职称部门、县(市、区)职称部门都具备所有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职称部门、县(市、区)职称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分别对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认定。
2.中级职称权限。洛阳市具备所有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开展所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职称部门具备除中小学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
3.高级职称权限。经省职称部门批准,目前洛阳市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具备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称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由省职称部门组织实施。
4.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职称权限。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已与省职称部门建立“直通车”,可以根据辖区内企业需要,适时向省职称部门申请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二)单位自主评审权限
1.民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向省职称部门申请开展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目前,市属两家企业具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分别是: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工程系列机械电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洛阳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备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限。
2.市属三家单位具备高校教师系列自主评审权限,分别是:中共洛阳市委党校、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广播电视大学。部分驻洛央企也具备自主评审权限,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等。
(三)委托评审权限
职称部门要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搭建委托评审服务平台。除政府职称部门和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单位委托评审外,民营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需求,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委托有评审权限的驻洛央企代为评审。
四、评审标准
(一)破除唯学历倾向。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职称时与全日制学历同等待遇,可以直接使用。对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二)破除唯论文倾向。对不同系列、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特点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实行差别化评价,对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市、区)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等,探索以教案、病案、专题报告、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实验报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三)破除唯资历倾向。破除论资历、熬年头等弊端,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鼓励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评审机制。
(四)加强专家库建设。健全评审专家推荐、管理、使用办法,完善遴选机制,适时动态调整。积极吸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进入评审专家库,提高评审专家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从专家库随机选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杜绝人为干扰。自主评审单位评审委员会应有一定比例的外聘专家。
(五)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条件。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8〕118号),结合民营企业实际,我市制订了《洛阳市民营企业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报省职称部门批准备案后另文下达。
五、申报程序和评审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民营企业、驻洛央企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使用、政府指导监督的评审机制。民营企业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申报评审职称,申报时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应评尽评,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一)初级职称申报认定
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市、县(市、区)职称部门直接申报评审。根据职称属地管理原则,市属企业直接到市职称部门申报,县(市、区)属企业就近到县(市、区)职称部门申报。市职称部门常年接收申报材料,采取随到随受理的办公方式。对申报人员集中的单位,职称部门采取预约上门服务。
(二)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不含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
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安排在第四季度进行。申报时间根据省职称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洛阳实际,提前在“洛阳职称网”发布通知。申报时不受结构比例限制,中级职称直接到市职称部门申报。省职称部门承办的高级职称,经市职称部门审核申报资格后,报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组织承办的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直接到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报。
(三)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评审
组建洛阳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单独接收全市民营企业申报材料。评审时,结合市民营企业实际,单独设立评审条件,单独组织评审,改变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共同评审时,民营企业在奖项等次、成果大小等方面的劣势,破解民营企业在职称工作中的难题,最大限度激发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四)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企业职称申报评审
落实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职称“直通车”政策。组建洛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称部门承办,开展辖区内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辖区内企业申报工程系列机械、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可以直接通过高新区职称部门申报。辖区内企业申报其他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暂时按照原申报渠道办理。自创区、自贸区洛阳片区可以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适时申请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五)民营企业职称自主评审
凡经省职称部门批复成立评审委员会的民营企业,均可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申报人员直接在本单位递交材料,参加评审。自主评审单位在不低于省级标准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制发任职文件,改为事中监督、事后备案,评审结果统一纳入洛阳市职称数据库管理,可以通过“洛阳职称网”查询。
(六)委托评审
进一步向民营企业政策倾斜,市职称部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力量,根据民营企业需要,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评审方式。民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有评审权限的驻洛央企,通过行业协会统一向驻洛央企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参加评审。评审通过后,由驻洛央企颁发职称证书。
六、评审服务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互联网+职称”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只需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申报人员已出具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简化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公,增设材料接收点,最大限度减少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的事务性负担。
(二)推行职称评审精准服务。对开展自主评审的企业,做好评审全过程政策指导和服务;对申报职称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政策辅导。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主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由用人单位自行办理聘任。对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契合民营经济组织实际工作的方式方法。
(三)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洛阳职称网”“洛阳人社”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适时深入民营经济组织解读职称政策,编发简明职称政策手册,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努力为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评审监管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职称部门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本辖区内民营经济组织的沟通联系,持续聚焦专业技术人员的关注点,采取得力措施,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职称部门报告。市职称部门要统揽全局、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研判职称工作难题,提出解决对策,并抓好协调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市职称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我市各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明确界定各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评审层级和人员范围。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明确评审委员会承办机构、评委专家的职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落实职称评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的重要性、严肃性,对违反职称政策和纪律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人社部门、主管单位,分别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条件
2.职业资格与职称对照表
3.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对照表
4.驻洛央企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汇总表
5.职称部门评审类职称实地申报评审流程
附件1
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条件
职业资格名称 | 申报高级职称 | 报送评委会 |
注册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省会计系列高评会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省环保工程高评会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省安全工程高评会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
一级注册计量师 | 高级工程师 | 省技术监督工程高评会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高级工程师 | 省建设工程高评会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
注册测绘师 |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一级建造师 |
备注:1.取得职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2.博士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研究生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本科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专科从事专业工作满12年,中专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
附件2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照表
| |||||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职称 | 备注 | ||
1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工程师 | 1. 仅限工程系列职业资格; 2. 可聘任为工程师或经济师的仅答辩考核工程师; 3. 没有经过答辩考核的职业资格不认同为职称,不得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 4.国家已经明确作为职称的职业资格不在答辩考核范围; 5.答辩考核通过的相应职称时间从考核通过日期起算。 | ||
2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师 | |||
3 | 一级注册计量师 | 工程师 | |||
4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工程师 | |||
5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工程师 | |||
6 | 注册测绘师 | 工程师 | |||
7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工程师 | |||
8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工程师 | |||
9 | 监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
10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工程师 | |||
11 | 勘察设计行业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工程师 | |
12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工程师 | |||
13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师 | |||
14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工程师 | |||
15 |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 工程师 | |||
16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工程师 | |||
17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工程师 | |||
18 | 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 | 工程师 |
附件3
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对照表
技能等级 | 专业工作 年限 | 可申报职称级别 |
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 | 5 | 助理工程师 (初级) |
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 | 3 | |
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 1 | |
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 5 | 工程师 (中级) |
河南省技术能手 | 无 | |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 15 | 高级工程师 (副高级) |
“全国技术能手”或 “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 无 | |
河南省特级技师获得者 | 无 | 正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 |
“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 无 | |
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 “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 | 18 |
备注: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时,无需提供学历材料。
附件4
驻洛央企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汇总表
序号 | 有自主评审权单位 | 职称系列 | 主要专业 |
1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 | 工程高级权限 | 材料科学、工程管理 |
2 |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高级权限 | 机械、材料 |
3 |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 工程高级权限 | 机械、电子 |
4 |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 工程高级权限 | 光电控制、软件工程 |
3 |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高级权限 | 机械、材料 |
4 |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总厂 | 工程高级权限 | 化工、机械 |
5 |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 | 工程高级权限 | 建筑、机械 |
6 | 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高级权限 | 化学工程、有机化学 |
7 | 中机十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建筑、结构 |
8 |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材料、机械 |
9 |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油气储运、安全环保 |
10 |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材料、机械、电气 |
11 |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材料、机械、电气 |
12 | 中钢集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材料、机械、电气 |
13 | 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中级权限 | 材料、机械 |
附件5
职称部门评审类职称实地申报流程
初级 | 申报时间 | 申报条件 | 评审流程 | |
随到随受理 | 中专 | 工作5年 | 个人申请——职称部门认定——办理证书 | |
大专 | 工作3年 | |||
本科 | 工作1年 | |||
研究生 | 毕业即可 | |||
中级 | 根据市职称部门工作安排,提前在“洛阳职称网”发布通知。 | 参照“河南职称网”——申报评审条件栏目。 | 个人申请——市职称部门审核并接收材料——报送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市职称部门公示评审结果——市职称部门发文办证 | |
高级 | 根据省职称部门发布的工作安排。 | 个人申请——市职称部门初审——报送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省职称部门公示评审结果——省职称部门发文办证 |
共建单位:百佳共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原安防网 智慧城市社区服务驿站
运营单位:洛阳中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服务咨询单位: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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